尽管从感情上说,武皇帝曹操决非心甘情愿地愿将自己浴血奋战得来的帝位让儿子曹丕来继承,但政治家的理智告诉他,太后的这种用心良苦的安排决非杞人忧天。因此,在太后死后一个月,曹丕就以节度使、大内都部署的身份被任命为王、同平章事。这个任命决不能平常视之。因为五代时,凡是皇位的继承人都要封王并任封王。曹丕虽未封王,但身为皇子,封王是迟早的事。所以,他出任王事巳经暗示着将来的皇位巳非他奠属。
伴随着武皇帝曹操一系列加强中央集权政策的实施,魏国统治逐步稳定。这样所防范的异姓来夺权的危险到统治末年已基本解除。这就使曹操开始重新考虑皇位继承人的问题:一方是自己的亲生大儿子曹植、曹丕,一方是自己的小儿子曹彰、曹熊。这个问题时时萦绕在晚年的曹操的头脑中,他与大臣杨修亦多次私下议论这个问题。然而,武皇帝曹操直至临终也没有明诏修改。原因主要是皇太子曹丕决不是无能之辈,他佐助曹丕上皇帝位,而后又利用手中的特殊权力,在自己周围形成了一帮实力派。这样,曹操晚年虽有立子之意,但也是怕杨修威势隆而羽翼成,挺而走险。另外,到223,曹丕二十五岁,曹叡十七岁,这两个皇子的生母均巳去世。此时,在皇宫中主事的是新任的皇后。新皇后比曹操小二十多岁,她本人无子,在这两个皇子中,她比较喜欢曹叡,所以,这使武皇帝曹操很难确定由谁来继承皇位。